各位驾驶员
你们知道疲劳状态下驾车有多危险吗?
是这样?
还是...
近日
蜀黍在高速巡逻过程中
就火眼金睛识别到了一辆涉嫌疲劳驾驶的货车!
所幸干预及时
将驾驶员安全引导出了高速
2021年3月27日下午14时30分许,民警驾驶巡逻车至上虞方向42k附近,发现前方慢车道的一辆小货车有些不正常,该车连续出现“S形”行车,民警凭经验判断,该车可能存在疲劳驾驶嫌疑,于是立即拉警报提醒该车,并将车辆引导到就近出口。
经过询问,驾驶员承认自己当时确实疲劳了。原来,该驾驶员凌晨1点睡的觉,早上7点就起来干活卸货,然后从浦江上高速来柯桥拉货,行驶至上虞方向42k附近时,因为犯困了才出现了“S形”行车。所幸交警及时发现并引导,否则极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,事后,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交警表示感谢。
网友看到视频纷纷表示
“这警报声提神醒脑”
更向浙江高速交警点赞致敬
不过话说回来
下面这位驾驶员的情况更是令人捉急!
高速出口发生碰撞事故
驾驶员居然还睡得正香!
2021年3月29日14时许,在G15沈海高速台向蒲岐收费站出口处,发生一起因疲劳驾驶引起的追尾事故。
驾驶员林某因昨天连夜从杭州赶回温州,今天早上又一大早从温州出发,结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过程中睡着了,直到车辆发生第二次碰撞才醒过来。
事故发生后,驾驶员林某也深刻认识到疲劳驾驶的危害性,林某也因疲劳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罚款200元。
现在正值春天
开车上路时暖暖的阳光照得人昏昏欲睡
加上高速单一的行车环境
更是让人一秒变“特困生”
4月2日
G1523甬莞高速台州段
一辆轿车刮擦正常行驶的大货车
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
事故发生后
小轿车驾驶员直呼“睡着了”
小浙提醒
眼下春困来袭
正是疲劳驾驶的易发期
大家长途行车一定要注意休整!
◆ 疲劳驾驶违法成本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。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,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,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任何人不得强迫、指使、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:(七)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》: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,一次记6分。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,一次记12分。
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
请提防“春困”
让我们共同抵制疲劳驾驶!
素材来源:高速交警绍兴、温州、台州支队
图文/视频:王奕柔
原标题:《提防春困!高速出口睡着了,这位驾驶员二次碰撞后才醒过来!》